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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時間: | 2023-12-13 15:17 |
最后更新: | 2023-12-13 15: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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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CH檢測含義
REACH是歐盟法規(guī)《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》(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)的簡稱,是歐盟建立的,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(jiān)管體系。
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(chǎn)、貿易、使用安全的法規(guī)提案,法規(guī)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(huán)境安全,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(yè)的競爭力,以及研發(fā)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(chuàng)新能力,防止市場分裂,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,促進非動物實驗,追求社會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等。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:社會不應該引入新的材料、產(chǎn)品或技術,如果它們的潛在危害是不確知的。
REACH 法規(guī)主要內容
◆ 注冊(Registration) 年產(chǎn)量或進口量超過1 噸的所有化學物質需要注冊,年產(chǎn)量或進口量10 噸以上的化學物質還應提交化學安全報告。
◆ 評估(evaluation) 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。檔案評估是核查企業(yè)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。物質評估是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(huán)境的風險性。
◆ 許可(Authorisation) 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生產(chǎn)和進口進行授權,包括CMR,PBT,vPvB 等。
◆ 限制(Restriction) 如果認為某種物質、配製品或物品的製造、投放市場或使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(huán)境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,將限制其在歐盟境內生產(chǎn)或進口。
REACH 法規(guī)中物品的責任和義務
◆ 若產(chǎn)品中含有有意釋放物質,且該物質年出口量大于1 噸,需要進行注冊。
◆ 若產(chǎn)品中不含有意釋放物質:
1) 若產(chǎn)品中含有高關注物質(即SVHC),并且含量小于0.1%,無需通報和主動進行資訊傳遞,如果進口商或消費者要求有義務提供相關資訊;
2) 若產(chǎn)品中含有SVHC,并且含量大于0.1%,年出口量小于1 噸,必須向下游進口商進行告知和相關資訊傳遞,出具相關證明檔說明;
3) 若產(chǎn)品含有SVHC,并且含量大于0.1%,年出口量大于1 噸,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工作;
4) 應消費者要求,物品的所有供應商應該收到請求的45 天內,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取的充足資訊,以使物品安全使用。這些資訊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。
注:目前SVHC清單里已有155個物質。
◆ 限制物質
即REACH 法規(guī)附件17,是對某些危險物質、配製品和物品製造、投放市場和使用的限制,是物品除SVHC 以外的重要工作內容。2009 年6 月1
日歐盟關于限制物質舊的監(jiān)管條例76/769/EEC 指令廢除,所有相關條例被歸入REACH
法規(guī)統(tǒng)一執(zhí)行。任何物質,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製品、物品中,只要該物質的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(huán)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風險,都必須在歐盟范圍內進行限制,對于限制含量,附件17中有明確規(guī)定。
什麼是SVHC
根據(jù)REACH法規(guī)57條,具有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危險特性,而引起高度關注的物質:
(1) 第1類,第2類致癌,致畸,具有生殖毒性的物質,即CMR1/2類物質;
(2) 持久性,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的物質,即PBT物質;
(3) 高持久性,高生物累積性的物質,即vPvB物質;
(4) 具有內分泌干擾特性、或具持久性、生物累積性和毒性、或具高持久性、高生物累積性但不符合2、3兩項的標準,有科學證據(jù)證明對人類或環(huán)境引起嚴重影響的物質。
產(chǎn)品中含有SVHC時,企業(yè)需要履行責任和義務
◆ 作為物質進行銷售時,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(安全資料表)。
◆ 作為混合物(配製品)中的一種物質,當此物質含量≥0.1%時,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。
◆ 在物品中SVHC品質百分比>0.1%時,必須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應消費者要求,在45日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資訊,包括物質名稱及其含量等。
◆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單的SVHC,在物品中品質百分濃度超過0.1%且總量大于1噸/年,則必須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報的義務。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單的SVHC,滿足通報條件的,必須在列入后的6個月內完成通報。
SVHC通報
2007年6月1日,歐盟REACH法規(guī)——“Registration,evaluation,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
Chemicals“《化學品注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》法規(guī)正式生效。REACH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了化學品、下游物品的各項責任義務,是迄今為止影響廣泛的法規(guī)。
REACH法規(guī)附件XIV候選清單即為SVHC清單,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高度關注物質(SVHC),物品的製造商或進口商應向ECHA進行通報:
◆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超過1t/y/生產(chǎn)商或進口商;
◆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以品質分數(shù)計超過0.1%的濃度。
誰需要進行通報
◆ 歐盟製造商
◆ 歐盟進口商
◆ 非歐盟生產(chǎn)商(必須委託代表OR進行)
何時通報
◆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單的物質,通報須在2011年6月1日起6個月內提交;
◆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單的物質,通報須在公佈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。
REACH為什麼要通報
歐盟對境內流通產(chǎn)品執(zhí)行REACH法規(guī)。歐盟境內產(chǎn)品必須履行REACH法規(guī)的各項義務,才能合法生產(chǎn)或進口。各國針對REACH法規(guī)立法通過了嚴厲的監(jiān)管和懲罰措施,歐盟海關可進行REACH符合性審查,若違反REACH法規(guī),將面臨產(chǎn)品召回、罰款甚至監(jiān)禁。